比賽報名>伺服器資格賽>全服總決賽>爭霸冠軍
【比賽地點】
PK賽 專屬伺服器
【全服總決賽】
全服總決賽【總決賽賽程時間】
賽程 預計時間 賽制
16強決定賽( 32 取 16 ) 08月05-06日 單場勝利晉級(淘汰賽)
8強決定賽( 16 取 8 ) 08月12日 單場勝利晉級(淘汰賽)
8強決定賽( 8 取 4 ) 08月13日、08月15日、08月16日 循環賽
冠亞軍資格賽( 4 取 2 ) 08月17日 循環賽
季殿軍爭霸賽 08月18日 五戰三勝
冠亞軍爭霸賽 五戰三勝
【資格賽說明】
資格賽後,各伺服器最多取前六強的隊伍隊員,共計32組隊伍。
(可參考報名須知,各伺服器晉級方式)
【比賽地點】
PK賽 專屬伺服器
【比賽規則】
  1. 玩家依照賽程表時間,在遊戲中的比賽場地等候。
  2. 比賽為 3 v3 隊伍對抗賽,參賽隊員資訊須與報名資訊一致。
  3. 參賽隊伍選手,在報名完成後,即無法臨時添加比賽成員或更換當初未報名之隊員。
  4. 比賽全程不得使用寵物,一旦發現寵物出戰,全隊視同喪失比賽資格,由對方隊伍直接晉級。
  5. 第一場比賽的準備時間為賽前1小時,之後每場準備時間為賽前15分鐘,請詳閱賽程表
  6. 比賽開始前3分鐘,請至比賽場地集合;由參賽的兩隊隊長先組建隊伍,再將”隨隊裁判”入隊伍確認組隊名單是否符合,並將隊長轉給隨隊裁判。
  7. 比賽前2分鐘,隊長必須到場,如有隊員缺少,由隊長決定是否繼續比賽。如隊長未到場,則視同棄權處理,由另一隊伍直接無條件晉級。
  8. 裁判確認參賽名單後,雙方隊長請聽從裁判指示準備進場。
  9. 進入擂臺後,依系統倒數時間進行開戰。
  10. 比賽中,自行提前離開比賽擂臺者,視為已戰死,不得要求重新比賽。
  11. 若玩家在比賽進行中斷線時:
    a. 重新登入遊戲後,比賽尚在進行,且角色仍在擂臺上時,可繼續進行比賽。
    b. 重新登入遊戲後,比賽尚在進行,但角色已脫離擂臺時,不可繼續比賽。
    c. 重新登入遊戲後,比賽已結束,則不可要求重新比賽。

    以上規定,即為了維持比賽的公平性及避免不明人為因素影響比賽而定。
    (但若為官方系統的問題,經裁判判斷之後,再決定是否重新比賽。)
  12. 比賽時間為10分鐘,比賽結束前3分鐘、將由裁判以附近頻道告知剩餘3分鐘,比賽結束前10秒,將由裁判以附近頻道倒數10秒,時間一到玩家必須停手。
  13. 所有勝負皆以比賽結束當時,選手的生存狀況為勝負依據;如因技能吟唱時間跨越比賽時間,使對手於比賽結束後死亡,將不列為勝負計算
  14. 若比賽時間到,雙方全部戰死(不分先後順序)仍判定為平手,如一方未全部戰死將依照以下規則判定勝負:
    (1)以隊伍存活人數多者為勝。
    (2)若存活人數相同,則以隊長存活之隊為勝。
    (3)若兩隊隊長皆存活,進入延長賽:時間為5分鐘,5分鐘內雙方必須決出勝負,以剩餘人數多者一方為勝;如再平手,兩隊將打至另一隊伍全滅為止或由主裁判GM判定勝負
  15. 比賽結束後,請兩隊人員立即離開比賽場地。
  16. 為維護賽事公平原則,如有參賽者故意鬧事或不遵守比賽秩序,裁判有權驅離比賽場地,全隊累積警告2次後,全隊喪失比賽資格。
  17. 雙方對勝負或規則上有不滿時,由現場的裁判來判定。
  18. 不限制任何buff使用及不限制他人幫忙施放自身buff。
  19. 比賽過程中,禁止復活,及任何復活技能等方式,禁止使用技能如:明教-李代桃僵、星宿-含笑九泉、峨嵋-起死回生、夫妻復活技能。
  20. 比賽時不可使用任何非官方提供之輔助程式等軟體以及 BUG 進行 PK,不得辱駡裁判與其他選手、不得妨礙他人比賽。
  21. 比賽全程需聽從現場 GM 安排,違反比賽規則者,現場 GM 可視情況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  22. 參賽者對比賽結果提出異議的時候,由 GM 裁定最終結果。
  23. 若有違比賽規則者將視同整隊喪失比賽資格。
【特別說明&注意事項】
  1. 如比賽期間出現突發狀況或不可抗因素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,則由GM視情況協調賽程安排,新的賽程將在活動頁面進行公佈,不再特別說明。
  2. 此次比賽細則的修改以及最終解釋權歸遊戲新幹線所有。
  3. 相關細則若有變動,將以官網最後公告為主。